根据《江苏省经纪人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纪执业记录备案(2010年度)于2011年3月1日至 6月30日期间进行。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从事经纪活动的企业(经纪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个体经纪人),应当填写《经纪执业记录备案表》(可在南京工商政务网www.njgs.gov.cn或南京经纪人协会网www.njjjr.net下载)及相关材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市、区、县工商局(分局)经纪执业记录备案受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07室,84648892; 
玄武工商分局:珠江路455号1318室,83681784; 
白下工商分局:御道街33-29号402室,84584315; 
秦淮工商分局:中华路518号4楼市场科,52210119; 
建邺工商分局:长虹路47号2楼市场科,84466149; 
鼓楼工商分局:广州路132号-1华侨路工商所3楼市场科,83279169; 
下关工商分局:江边路20号209室,58807924; 
浦口区工商局:浦珠北路151号408室,58852436; 
栖霞工商分局:尧化门街189号2楼市场科,85562792; 
雨花台工商分局:共青团路36号2楼市场科,52882704; 
江宁区工商局:上元大街505号,87107510或18913892812; 
六合区工商局:龙津路141号5楼市场科,57759078; 
溧水县工商局:永阳镇秦淮路55号504室,57207122; 
高淳县工商局:淳溪镇镇兴路188号4楼市场科,57311441。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