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红盾护农”落实

发布:admin  www.njjjr.net  2009/3/13  
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红盾护农”落实
南京经纪人协会高淳办事处杨来喜
 
    高淳是传统的农业县,种植面积较大,从事农耕生产需求的物资量大。针对春耕生产即将开始这一特点,3月6日县工商局市场科组织与县农林局执法大队,共同对全县240多户从事农资经营的农村经纪人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
    一、注重培训,增强农资经营经纪人的自律意识。
培训会上,重点对农资经营方面以及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宣讲,同时还邀请农业技术专家,运用电教化形式,讲解农药、肥料的正确使用,农药、化肥真伪鉴别等基本技能以及农资、种子的营销方式等。有效地提高了经纪人的知识面和自律意识。
    二、严格准入,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商品准入关。
从源头上抓落实,始终是农村经纪人经营农资工作的重点。一方面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营业执照的坚决取缔。另一方面严把农资商品准入关。在经营中要主动和有经营资质,信誉程度好,老百姓认可的农资供货商进行联系,确保商品质量。
    三、建章立制,加大监管,促进农资产品保质保量。
落实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是实施农资监管的重要保障。从事农资经营的经纪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六制一卡”(证照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登记台帐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违规负责制度、信用公示制度);二是实施农作物种子留样备案,规范种子合同文本;三是开展农资商品贴标销售,通过生产企业质量软件快速查询产品真伪;四是建立农资经营联系点和市场巡查制,建立由工商分局、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管网络,督促经营农资的经纪人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使用量大、老百姓反应强烈的农药、化肥实行抽样检测,确保农用物资质量。
    四、树立诚信,推行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分类。
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进销货台帐登记、质量公开承诺、守信程度、消费者投诉、以及农资抽检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农资经营的经纪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积极开展“农资诚信店”的评比工作,树立典型,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引导广大农资经营的经纪人树立“重质量、讲诚信”的意识。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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