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纪人协会
南京经纪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1998年12月成立的经纪人自律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以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恪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教育、引导南京市的经纪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服务、沟通、指导、监督作用;对提高经纪人业务水平,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交换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近十年发展,全市持证经纪人由协会组建之初的1800多人发展到32239名(据2007年度统计);各类中介项目由初始时在企业的兼营范围中,已发展成为经纪企业达2730家。协会坚持发展经纪业为第一要务,重视经纪执业培训,为南京市培养了一支遵纪守法、精通业务、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经纪人队伍。多年来,协会把组织经纪人培训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了“南京宏发经纪人职业培训中心”。中心聘请高校的教授、高级律师、机关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士授课。建立了教学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形成了办学规范、教师队伍稳定、教材统一、场所落实的培训机构。
协会在市民政局、工商局指导下,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全市13个区、县全部设立了协会办事处,配齐了办事处主任和工作人员。为保证将南京市经纪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协会根据政府要求和《江苏省经纪人条例》规定,结合本行业实际,先后制定了《南京经纪人协会章程》、《南京经纪人协会自律公约》、《<经纪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南京经纪人协会会费交纳与管理办法》等。协会内部制定了理事议事、执业培训、岗位考勤、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协会始终坚持立会宗旨,为会员发展经纪业服务。协会发挥了政府联系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言会员意愿,反应行业诉求,提出司法建议,为会员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馈产业调整信息,鼓励和服务会员参与企业改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经纪业;提供法律和业务培训服务,提高会员执业技能和社会信誉度;调解经纪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随着南京经纪业的蓬勃发展、广大经纪人的执业需要,对经纪行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南京经纪人协会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引领下,继续推进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协会的指导、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南京市经纪业向更大规模化、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新跨越,全面提升南京经纪业在全国、全省的竞争力,鼓励南京经纪业向国外拓展,为我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做出新贡献!
发展服务部职责
一、努力为全市经纪业的发展,做好培育、引导、服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纪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负责《经纪执业证书》的审核,办理。
三、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行业自律,努力为我市经纪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优化经纪业发展,组织开展各项评比活动。努力打造南京经纪业品牌,树立南京经纪业良好形象。
五、负责全市经纪执业人员的数据统计和汇总。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培训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经纪业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经纪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三、积极宣传遵纪守法好、执业信誉佳、社会奉献多的经纪典型。弘扬南京经纪业品牌形象。
四、负责协会网站的更新、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协会文字材料的组织、撰写和编辑。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后勤保障部职责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务制度,准确反应财务状况。熟练掌握和运用财务技能。
二、负责对使用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的审核。对协会收支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负责对各类票据的领取、购买和保管,依法纳税,严格收支和报销手续。每月对协会收支情况进行报表分析。
四、组织做好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的物质保障。
五、承担协会会务活动、日常办公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服务部职责
一、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 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三、 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宣传法律知识;
四、 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声明、决定、章程、规章、规则;
五、 参与有经济意义的各项谈判,提供法律建议;
六、 帮助调查工商、房产、汽车等资料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 帮助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改制;
八、 代理参加各种仲裁、诉讼活动。 |